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3-04-14
各教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优秀研究生榜样示范力量和带头作用,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8日。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选名额
博士≤ 5人,硕士≤ 10人。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学业成绩优异,潜心科研,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科技创新和专业技能竞赛,在校学习期间无考试不合格科目。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学生工作等。
(四)按时缴纳学费。
(五)满足以上四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习期间有重要的创造发明;
2.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理论上有重要创新或发展,技术上有重要突破;
3.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做出其他经学校认定的突出贡献。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者,本人填写《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推荐审批表》,填报信息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往年校长奖获得者的申报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二)学院考察推荐。各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博士限推2人,硕士限推1人),并将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至研究生工作部(院)奖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立德楼318室)。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工作部(院)奖助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复核,将申报材料及复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复核结果进行审定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六、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校长奖获得者,根据相关文件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
七、其他事项
(一)学术期刊分类级别参照《湖南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2〕66号)文件执行。申请人需提供见刊材料,导师及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若因导师把关不严,出现上报材料不真实的情况,将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彻落实“破五唯”相关要求,全面考量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成绩、科研水平、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做好考察和推荐工作。
(三)各学院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全面发展。
(四)各学院严格按照《2023年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材料上交注意事项》要求,于5月8日前将《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推荐审批表》《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纸质档报送至立德楼318室,电子档发送至hnust_yjsh@163.com。
附件1: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推荐审批表
附件2: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2〕66号)
附件4:2023年研究生校长奖支撑材料模版
附件5:2023年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材料上交注意事项
湖南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