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8]182号),结合《湖南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考核实施细则及指标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分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分会考核严格按照《湖南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考核实施细则及指标体系》文件规定的指导思想、目的、原则、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组织进行。
二、考核时间
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14日。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学院自评(2019年5月10日前)。各学院填写研究生分会年度总结简表。对照优秀研究生分会考评指标体系的学院自评部分,形成自评报告,整理支撑材料。自评报告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即可。各学院需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年度总结简表做为封面,内容按指标体系进行排序)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立德楼317室)。
(二)材料审查及校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测评(2019年5月12日前)。对各分会进行材料审查,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参评;5月14日各分会主席对任期内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总结、工作展望等进行述职,时间为5分钟内,校研究生会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按照指标体系进行测评。
(三)汇总计算考核结果(2019年5月14日)。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分;然后根据下面的计算方式,对各项得分总和进行排序,拟定优秀研究生分会名单。
(四)计算方式:总分=学院自评分+校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测评得分+评审委员会得分。
(五)结果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分会考核由研究生工作部(院)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相关数据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汇总。
(二)校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要综合各分会平时工作等情况客观公正进行考核。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地进行总结。各学院要以考核为契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不断总结和提升我校研究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全面推进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研究生工作部(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