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1-08-27

各学位点所在学院:

为加强学籍与培养过程管理,培育优良学风,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11年研究生学籍清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1]32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九条规定,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课程与培养环节考核成绩和论文开题未达到学校相关规定要求。

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6、本人申请退学。

7、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内未能毕业。

(二)在职专业学位硕士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0]59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2、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达到相关规定的退学条件者。

3、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者。

4、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学习者。

5、本人申请退学。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依据文件精神进行学籍清理,对有上述情形的研究生尽快以文字形式正式通知学生(家长)和导师。

2、拟“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学院必须将填写好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籍清理处理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湖南科技大学学籍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 99前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

3、对附件1中未按时毕业但没有到达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加强督促和管理。

 

 

附件:

1 未按时毕业硕士研究生情况一览表(截止至2011年8月).doc

2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清理处理表.doc

3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清理情况汇总表.doc  

 

                                          研究生学院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