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5-06-19
研究生院〔2015〕28号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手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制度和《湖南科技大学在职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12级、2013级、2014级在职教育硕士2015年暑假教学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2015年7月17日—8月20日
二、教学安排
(一)2012级、2013级在职教育硕士
各方向所在学院安排专业课程学习、培养环节的考核及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
(二)2014级在职教育硕士
1.公共课程授课时间安排
详见《2014级在职教育硕士公共课程安排表》(附件1)。
2.公共课程考试安排
详见《2014级在职教育硕士公共课考试安排表》(附件2)。任课教师于7月10日前将考试试卷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3.专业课程的学习由各方向所在学院安排
4.注意事项
(1)学习期间每门课程缺课达1/3以上课时者,不能获得学分,必须重修。
(2)本次授课期间必须做好个人培养计划。与导师共同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在系统提交并按要求打印个人培养计划,导师签字后交学院。未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教育硕士本次集中授课成绩不录入系统。
(3)认真阅读《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手册》(报到时发放)及《教育硕士培养全过程工作安排》(附件3),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培养环节。
附件: 1. 2014级在职教育硕士公共课程安排表.xls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