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0-12-14

有关学院、各学位点及任课教师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本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下学期教学工作需进行安排,现将有关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工作

2010 12 31 前结束研究生所有课程的课堂教学。请任课教师于 2010 12 21 前完成担任课程考试的试卷命题工作。其中公共课程试卷交研究生学院,专业课程试卷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考试安排

1、时间

①、公共课程考试从201115日开始,到17日结束 (考试安排见附件)

②、专业学位课程必须考试,考试时间及监考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将考试安排于20101224日之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考试形式具体要求

①、公共课考试要求:

除《综合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外,其他课程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

②、专业课程考核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论文考查、实验(践)操作等各种方式,具体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课程论文要求学生统一使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闭卷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3、考试纪律

请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及考核办法》,并请特别强调考试纪律。

4、试卷评阅

各科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认真地评阅试卷。试卷评阅时要求一律使用红笔并统一评分标准。论文评阅要求在课程论文封面上用红笔写出详细评语并给出分数。

所有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系统并打印成绩单,成绩单一式三份。公共课成绩单于2011114日前交研究生学院与开课学院各一份,另一份与空白试卷、考场记录表、答题册等一起装入“研究生课程考试材料”交开课学院保存;专业课成绩单由各学院汇总后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交研究生学院;试卷由各学院妥善保存(考试课程装订“研究生课程考试材料”)。

三、下学期教学安排

1、请学院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下学期的开课计划,并给任课教师下达开课任务书,同时请各学位点负责人组织、敦促任课教师写好教学日历,认真备课,做好授课准备工作。

2、请学院根据研究生学院下发的《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安排本学院下学期的课程表,并于 2011 1 7 之前将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研究生学院。

 

附件:

1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和监考教师职责.doc

2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公共课).xls

3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表.xls

4 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表(模板).xls

5 硕士研究生课程安排总表(模板).xls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