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9-03-14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卓越研究生教育计划的意见》(科大党发〔2018〕8号)和《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科大党发〔2014〕60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开拓研究生学术视野,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短期研修和联合培养资助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      
1.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2.出国(境)短期研修     
3.联合培养     
二、资助对象及名额      
申请人应为我校学制内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优先。     
1.学校每年资助10名左右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2.学校每年资助5名左右研究生出国(境)短期研修。     
3.联合培养资助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资助金额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根据参会地点给予的最高资助额度如下:亚洲地区10000元人民币/人/次,其他地区15000元人民币/人/次。     
2.赴国外交流学习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按半年及半年内3万元、半年至一年5万元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学院推荐,学校审定。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资助对象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科大党发〔2014〕60号)(附件1)。     
2.有意申请2019年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研究生请于2019年6月8日前将《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培养办(立德楼312)。联系电话:58291656。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