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2015〕45号
相关项目负责人及责任导师:
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87号)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1]39号)要求,现将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2014年获湖南科技大学立项资助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附件1)和研究年限为1年的2015年立项的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附件2)。
二、检查的内容
项目研究工作进展,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论文发表、实践调研、申请专利情况),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的方式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3)或《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4),导师、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审查并签署意见。
四、须提交的材料
1.《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报告书》或《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报告书》(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
2.阶段性成果复印件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交研究生院和所在学院各一份存档,并请提交电子档。
五、上交材料截止时间
请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310)。
联系人:谭艳,联系电话:0731-58291656,电子邮箱: sophia@hnust.edu.cn
六、关于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的说明
2015年立项的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1]39号)文件进行结题(附件5)。
附件:
1. 2014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doc
2. 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 (研究年限1年).xls
5.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