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5-05-30
为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做好我校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招生考试也是育人”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改进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持以生为本。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馈与处理渠道。
(五)坚持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服务。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复试、录取等工作时间。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划执行组、技术支持组及后勤保障组:
1.计划执行组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执行,由研究生院(部)负责组织实施。
2.技术支持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的网络畅通与技术支持,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3.后勤保障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基建后勤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纪委办(监察专员办)、研究生院(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电话:0731-58291337、0731-58291312。
(三)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党政办、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宣传统战部、研究生院(部)、基建后勤处、保卫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复试分数线与上线考生名单
(一)我校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术学位:英语≥35分、业务课≥50分、总分≥155分。
专业学位:英语≥45分、业务课≥70分、总分≥205分,教育博士各专业领域复试考生人数与拟招生计划之比不高于2:1。
(二)上线考生名单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线考生名单》(附件1)。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相关教学院官网。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方式由相关教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命题参照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要求进行。各项目均为量化考核。面试取各复试评委各项独立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1)笔试
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必要的专业外语、专业综合等科目的笔试。
(2)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相关教学院自行组织。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相关教学院自行组织,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若条件许可,可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综合素质测试。相关教学院自行组织,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流程
1.5月31日前,教学院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复试考生复试费为120元。
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公众号,选择“学生业务”→“非税缴费”,用“本人报名号+2025”和姓名登录,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缴费时间:6月4日10:00开始。
3.复试
(1)复试时间:6月6日-7日。具体复试时间及要求详见相关教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教学院应以电话或网络形式告知复试考生,复试考生应主动与报考教学院联系。考生根据教学院复试通知及要求提交材料。所有复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主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相关教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本人初试准考证(不得涂改);
③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下载);
④《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⑤《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附件3);
⑥相关教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4.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百分制)组成。
面试成绩权重(W):45%≤W≤65%。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1-W)+面试成绩×W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权重均为5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规则
相关教学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教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经查实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60分;
③经查实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
④经查实初试、复试舞弊者。
(3)拟录取名单公示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并手写签名《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复试全程须恪守诚信,不得在复试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二)《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鉴定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由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意见。
(三)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5年6月18日前告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291000,邮箱:yjsc@hnust.edu.cn),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拟录取考生名单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并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025年6月20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调档的,视为自主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严禁考生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提供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到相关教学院。
六、招生监督
(一)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相关规定,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责问责,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