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2015[14号]
为做好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核心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各学科要努力探索建立符合专业特点,科学有效,灵活多元的初试、复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校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博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相关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协调与管理,同时应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5人,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考生参加本学院复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及文字记录(存档)。同时由学校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全过程。
三、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 -17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20)领取准考证。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4 月 18 日 |
8:30-11:30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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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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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9 日 |
8:30-11:30 |
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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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22:00 |
复试 |
详情见 各学科通知 |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初试
1.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题型(满分各100分)
原则上为问答题;论述分析题、计算推理题或进展论述题等。(具体由学科自行确定,参考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英语试题题型(满分100分)
PartⅠ Vocabulary and Structure (10%) 词汇与结构
PartⅡ Cloze (10%) 完形填空
PartⅢ Reading Comprehension (40%) 阅读理解
PartⅣ Translation (20%) 英汉互译
PartⅤ Writing (20%) 写作
考试难度略高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
(二)复试
1.复试主要形式: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⑴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⑵笔试:
①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必要的专业外语、专业综合等笔试(具体由各学科决定)。
②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和实施。
2.复试内容:
⑴外语水平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和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
⑵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条件许可的学院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五、录取
1.复试成绩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并公示,其初试及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
综合能力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
4. 只招收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报考前必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并于 6 月 30 日 前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5. 5 月 10 日 后,召开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6.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 6 月 20 日 前通过论文答辩,否则不予录取。
7.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 5 月 30 日 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