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组考核,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现将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3月28日-4月7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同时,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 拟录取的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4月15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非应届硕士生须于4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如逾期不转者,取消拟录取;应届硕士生须于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份由我校研招办以挂号信通过邮局发出,请考生届时查收。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31-5829131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58291000
序号 | 姓名 | 申请学院 | 拟录取专业 | 导师姓名 |
1 | 邱新义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陈安华 |
2 | 覃事刚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刘德顺 |
3 | 陈兴康 |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吴怀友 |
4 | 李卓琦 |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刘建武 |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