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高校;学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有港澳台及留学生招生权,毕业生就业率和考研录取率居同类高校前列。学校于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13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及研究生院、独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防特色学科,8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1个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8个国家特色专业,17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类别及“硕师计划”推免权资格,并可开展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硕士工作。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3.5万余人,其中,在校硕士研究生2200多人。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3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33人,正高职称355人,博士学位教师800人。有国家863计划主题专家1人、教育部科技委委员1人,“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5人,湖南省教学名师、十佳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9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46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及培养对象32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186人。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重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是国家科技部认定的“蛟龙号”参研参试单位,其中领衔研制的“海牛”号深海海底60米多用途钻机海试成功,刷新了我国深海钻机钻探深度,标志着我国深海钻机技术跻身世界一流。近年来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650余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646多项,年入校科研经费位居省属高校前列;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40多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891余项,推广新技术近100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31部。
学校占地面积3107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宜人。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4亿多元,图书馆文献总量511.01万册,其中,纸质藏书258万册,电子文献折合305.92万册,全校中外文纸本期刊1418种,中外文电子期刊27196种。学校拥有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理论有机化学与功能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先进矿山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页岩气资源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技术湖南省工程实验室等23个国家、省部级自科类科技创新平台。有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基地、湖南省新型工业化研究基地、湖南省党建理论研究基地等9个省级社科类创新平台;有81个教学实验室(中心),其中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5个湖南省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1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51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有5个湖南省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160个固定实习基地、18个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公开招考和“申请—审核”制两种。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要求(以下三种任一)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2017年6月30日前能取得硕士学位全日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2017年7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2)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4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3)近5年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四)只招收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报考前必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申请人原学习专业或所从事研究的专业应与所申请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七)报考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申请—审核”制的报名相关说明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报名须知》。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3月12日,全天受理。
2.报名要求:登录湖南科技大学《博士考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graduate.hnust.cn:8080/zsgl/bswb/login.aspx,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2017年报考湖南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三)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3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400元/人)。
2.收费方式:现场资格审查时收取。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逾期不能补报。
2.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院招生办。
3.所有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学生证(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3)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均需提供相关原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4.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报考湖南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全日制应届硕士生);
(4)所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即有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学习经历者均需提供),须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可以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6)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4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近5年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并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者)最迟须于2017年3月13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等相关材料,考前来我校研招办缴验原件。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4月17日-21日;领取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招生办。
四、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内容
1.外国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2××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3×× 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4.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二)考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23日
(三)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不寄发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到招生办领取)。
(四)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六、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3-6年。攻读方式须为非在职,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
(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10000元/生·年。
(三)奖助学金:在规定学制三年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12000元/生·年;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学校设置三助岗位。
七、其他
(一)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综合楼320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1201 联系电话:0731-58291000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