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6-09-20

我校17个学位授予点顺利通过2020—2025年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

文:袁东统   来源:研究生院、学科与学位工作办公室

近日,我校收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2025年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6〕13号),学校本轮参评的17个学位授予点(具体参评学位点见附表)全部顺利通过评估。

据悉,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次,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两个阶段,主要从学位授予点基本条件和人才培养两方面进行评价,以人才培养为重点。此轮周期性合格评估,是对我校学位授予点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更加明晰了学校办学定位和研究生自主培养标准,有助于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与学科高质量发展。

附表:

2020—2025年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点一览表

序号

学位类型

学科(专业类别)代码

学科(专业类别)名称

学位等级

1

学术学位

0101

哲学

硕士

2

学术学位

0202

应用经济学

博士

3

学术学位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

4

学术学位

0401

教育学

硕士

5

专业学位

0451

教育

硕士

6

学术学位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硕士

7

学术学位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硕士

8

专业学位

0551

翻译

硕士

9

学术学位

0702

物理学

硕士

10

学术学位

0802

机械工程

博士

11

学术学位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硕士

12

学术学位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硕士

13

学术学位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

14

学术学位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硕士

15

学术学位

0819

矿业工程

博士

16

学术学位

1202

工商管理学

硕士

17

专业学位

1253

会计

硕士

                                                                (一审:袁东统;二审:颜柯;三审:孙洪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