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2-03-21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要求,学校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上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专家库建设目的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 专家推荐要求

1.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 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主要为2021年新遴选的导师和新增的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的专家);二是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三是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与补充。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所有导师的二级学科(参见附件1的附3-12学科代码)、专业领域(参见附件1的附3-13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术型研究方向、专业型研究方向(请尽量填写三条及以上,用分号隔开)、可评语种(参见附件1的件3-15可评语种)等必填信息。

具体填报内容请严格参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的附2-15的文字内容及《专家报送模板2022年与2021年对比提要》(附件2)。

四、 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个学院请指派专人负责此项专家库建设工作,指导研究生导师完成信息填报,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安全准确。请于4月1日前将《学院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2022年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删除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3,如没有可不交)电子档、纸质档签章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