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与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对研究生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通知精神,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校属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通知精神,全体研究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离家、不提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二、教学工作安排
1. 开学时间。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延迟开学决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学校2020年上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2日,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提前另行通知,所有研究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2. 教学组织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学校及学生实际,适当调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专业实践等的时间安排:
(1)报到注册。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本学期报到注册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课程教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有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做好授课准备,可开展视频教学等方式组织教学。具体课程教学工作按上级和学校安排执行。
(3)实践实验教学。暂停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调整科学实验及专业实践安排。待疫情解除、正式开学和学生返校后,各学院须在实验安排、实践环节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补上缺少的培养环节。
3. 导师指导。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精准掌握所指导每一位研究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和动向,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提醒学生做好个人的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应加强研究生学习教育的远程指导,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保持对学生的日常指导,安排文献阅读、研究综述、理论学习、科研写作及课题讨论等培养内容。对2020 届研究生,导师应提出具体的学位论文任务要求并实时跟进,切实履行远程监控和指导的职责,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
三、招生工作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在确保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确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安排,届时将通过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uate.hnust.cn/)发布最新通知。2020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成绩公布、复试、录取等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不得提前组织复试、面试。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和学科特点,布置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教学工作。
2. 积极组织落实。学院应及时掌握每一个研究生学习和生活状况,组织有关教师,加强联络和指导,积极为学生创造学习条件,根据学生需要提供帮助,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研究生教学及相关工作,确保推迟开学不停学。
附件1. 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部)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