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0-02-12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对研究生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通知精神,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校属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通知精神,全体研究生疫情防控期间不离家、不提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二、教学工作安排

1. 开学时间。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延迟开学决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学校2020年上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2日,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提前另行通知,所有研究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2. 教学组织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学校及学生实际,适当调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专业实践等的时间安排:

1报到注册。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本学期报到注册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课程教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有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做好授课准备,可开展视频教学等方式组织教学。具体课程教学工作按上级和学校安排执行。

3实践实验教学。暂停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调整科学实验及专业实践安排。待疫情解除、正式开学和学生返校后,各学院须在实验安排、实践环节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补上缺少的培养环节。

3. 导师指导。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精准掌握所指导每一位研究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和动向,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提醒学生做好个人的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应加强研究生学习教育的远程指导,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保持对学生的日常指导,安排文献阅读、研究综述、理论学习、科研写作及课题讨论等培养内容。对2020 届研究生,导师应提出具体的学位论文任务要求并实时跟进,切实履行远程监控和指导的职责,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

三、招生工作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在确保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确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安排,届时将通过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uate.hnust.cn/)发布最新通知。2020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成绩公布、复试、录取等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不得提前组织复试、面试。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和学科特点,布置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教学工作。

2. 积极组织落实。学院应及时掌握每一个研究生学习和生活状况,组织有关教师,加强联络和指导,积极为学生创造学习条件,根据学生需要提供帮助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研究生教学及相关工作,确保推迟开学停学

附件1. 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部)

20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