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及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各学院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的评审对象为各教学院。
2.先进个人的评审对象为各学院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原则上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
1.先进单位:5个;
2.先进个人:10个;
二、评审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
3.积极参加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且成绩突出。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理念先进,洞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问题,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提出新观点,实践新举措,原则上应有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相关研究项目、研究成果。
5.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注重对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课程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
6.组织管理机构健全,配套保障条件好,工作联动机制完善,人员配备到位、合理,职责分明;管理工作规范到位,制度健全且及时更新,执行落实情况好;管理人员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上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工作作风扎实,日常管理工作业绩突出。
7.能圆满完成上级及学校下达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与任务。
8.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媒体正面宣传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二)先进个人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2.热爱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表现突出,积极主动、针对性强,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好,规范意识和创新意识强;工作态度、能力和水平得到领导、同事和学生的高度肯定。
3.业务能力和水平高,善于总结、提升和推广;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院及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
4.善于学习,勤于思考,能够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研究,注重对外交流与宣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5.近三年无明显的工作过失且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岗位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程序: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学院、个人自行申报,其中各学院和研究生院(部)可推选符合评审条件的先进个人1名。研究生院(部)组织专家评选,并择优推荐4人参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
(二)时间安排:4月28日前,学院将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立德楼310室)。所有材料都需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各一式两份。5月10日前,研究生院(部)对申报材料集中进行形式审查,然后组织评选。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8290303
电子邮箱:150866310@qq.com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2.湖南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