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及《湖南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科大政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深入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现就做好湖南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改时间
2023年5月-2024年11月
二、整改范围
本次整改范围包括17个学术型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和3种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整改要求
各学位点须根据合格评估诊断式自评意见、诊断式评议意见(附件2)并结合《2020年版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附件3)做好此次整改工作;深入分析本学位点在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问题开展广泛调研,填写整改清单。整改过程中,须按时提交整改中期检查报告和整改总结报告。
四、进度安排
(一)2023年6月20日前,各学位点填报湖南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整改清单(附件4),并报送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
(二)2024年4月前,各整改学位点提交整改中期检查报告,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点整改清单和整改中期检查报告,组织中期检查。
(三)2024年11月前,各整改学位点提交整改总结报告。
(四)2024年12月前,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点的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0303。
附件
1:整改学位点名单
2:评估诊断式自评意见和诊断式评议意见
3:2020年版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
4:湖南科技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整改清单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