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位授权点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动员会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权点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统筹推进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6月1日上午,我校学位授权点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动员会在立德楼417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校长施式亮主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研究生院(部)主要负责人,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等14个参评学院分管院领导及参评学位点负责人与会。
▲学校召开学位授权点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动员会
▲副校长施式亮主持
施式亮指出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事关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确保评估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他要求各学位点在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强化目标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对标对表、精心准备,积极推进、系统实施,确保评估高质量通过。他提出要全面构建“学校主导、学院主管,学科主建、学位点主评”评估工作格局,要求各参评学位点坚持以创新型高层次应用人才培养为中心,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研究生院(部)院(部)长李海萍传达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系列文件精神,并从评估标准、基本程序、结果运用、本轮评估和上一轮评估的区别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研究生院副院长陈宇强详细汇报了我校本轮合格评估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具体部署了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自我评估工作。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陈春萍、人事处处长吴建军分别从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为我校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其他与会人员针对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
据悉,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两类。新增学位授权点在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均应接受专项合格评估;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次,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位授权点和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均应接受周期性合格评估。根据学校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我校参评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矿业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翻译、会计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今年需完成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自我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