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本年度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1)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表》(附件2-1或2-2),上报学院。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照《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的申请条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表》(附件3-1和3-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会议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评审
1.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及汇总。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学校发文确定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选名单。
四、材料上交
1. 各学院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汇总表及申请表(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所有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公室。
2. 如同一教师既申请学术型导师又申请专业型导师,只需提交一份申请书(在封面“申请类型”栏同时勾选学术型和专业型),但需分别提交附件2-1和2-2给学院,由学院分别汇总到附件3-1和3-2,上交给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俪喆,tel:0731-582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