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已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所有在岗教师(含校外兼职),其中2017、2018年12月新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参加本次考核(各学院拟考核名单参见附件2)。在两个(含两个以上)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带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自主选择一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参加考核。既是学术型又是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在封面同时勾选两类类型。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我校17
年之前聘任的
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类聘
任
的依据。参与本次考核的导师,请自行选择参与学术型或者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考核,考核通过后,将列入对应的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也可同时选择参与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考核通过后,列入对应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参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附件3),填表分三类:(1)既参加学术型学位点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又参加相关专业型学位点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封面同时勾选学术型和专业型;
(2)只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的教师请在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封面勾选学术型;
(
3
)只参加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的教师请在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封面勾选专业型。
参与教育硕士考核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单独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教育学院);原工程硕士专业的导师按照新的专业类别填写学位点名称。
二、考核评议标准
考核评议标准请参照
《湖南科技大学硕导考核任职基本条件》(附件4)、《湖南科技大学硕导任期考核指标体系》(附件5)及各学院制定的硕导任期考核工作细则。各学院
在制定细则时
可将《湖南科技大学硕导考核任职基本条件》(附件4)指标作为
附
加分,加分累计分值不超过20分。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1)10
月29
日—11月11
日。个人自评: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一式两份(附件3),考核材料与数据的时间段为2016年9日1月—2019年8月31日, 对照《湖南科技大学硕导任期考核指标体系》(附件5)进行自评打分。
(2)11
月12
日—11月19
日。学位点和学院对自评结果进行审核评议,写出考核意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规定,以考核综合评分为基础,根据学院硕导任期考核工作细则,推选学校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按本院总硕导人数不超过10%的比例推荐
)
。学校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还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交研究生院(附件6)。
(3)11
月25
日前。学院将《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1份、《湖南科技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7)1份(含电子文档)一起上报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联系人:刘老师,
tel:58290303
。
(4)12
月22
日前。研究生院复核、学校审定结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并评选出校级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指标不超过本次应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总数的10%。
研究生院
(部)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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