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生培养学院:
为准确了解各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情况,深入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落实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252号)要求,我校需对有关博士生导师的信息进行统计采集并上报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二、采集对象
1.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在湖南科技大学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
2.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处于采集范围内博士生的主指导导师及合作导师。2019年9月1日起已不再担任博士导师(截至2019年10月31日已离退休、已去世、已解除导师聘用关系的导师)的相关人员可不采集数据。
三、采集内容
导师信息采集的详细内容见附件1“2019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填表说明(word)” 和附件2“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excel)”。
四、采集方式
各博士生培养相关学院填写《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汇总。学院签章后于11月28日之前交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
五、几项说明
1.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2019年的8月31日)。
2.统计时期:
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2018年的9月1日至2019年的8月31日)。
3.我校教育事业统计代码(10位):4143010534
4.导师唯一识别码由学校教育事业统计代码(4143010534)+导师员工号组成,外聘导师没有员工号由学院自行编制4位员工号,前两位为学院名称(资安学院10,机电学院11,计算机学院12,商学院13,马克思主义学院14),后两位由学院从01开始编制。
5.填写过程中请严格参照采集填表说明(附件2)的相关要求填报。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本学院相关博士生导师信息和博士生信息,所有信息将通过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上报教育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七、联系人
刘老师 Tel:58290303
研究生院(部)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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