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本年度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表》(附件3-1或3-2),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学院。
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规定,申请教育硕士硕导的教师,请于11月12日之前将申请表(附件5)和初审信息表、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材料交教育学院林艳阳老师处。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照《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的申请条件,审核相关材料,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表》(附件4-1和4-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会议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评审
1.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及汇总。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学校发文确定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选名单。
四、材料上交时间
1.各学院于2021年11月22前,将汇总表及申请表(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所有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公室。
2.如同一教师既申请学术型硕导又申请专业型硕导,只需提交一份申请书(在封面“申请类型”栏同时勾选学术型和专业型),但需分别提交附件3-1和3-2给学院,由学院分别汇总到附件4-1和4-2,提交给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老师 Tel:58290303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