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或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或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请有意参加遴选的教师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表》,有意参与认定的教师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新进人员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参与认定的导师请提供之前单位聘为硕导的证明材料)上报学院。
根据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规定,申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7日之前将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初审信息表、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材料交教育学院张桂玉老师处。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照《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相关规定,审核相关材料真实性,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表》和《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新进人员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汇总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会议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各学院及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汇总表、申请表、认定表(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所有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
1.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及汇总。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发文确认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人选名单。
四、其他要求
1.校外调入人员中已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校学位办审查备案。
2.校外人员申请我校硕导,其所在单位原则上须具备研究生培养条件,并出具知情同意函。
3.如同一教师既申请学术型硕导又申请专业型硕导,只需提交一份申请书(在封面“申请类型”栏同时勾选学术型和专业型),但需分别提交附件3-1和3-2给学院,由学院汇总到附件6-1和6-2,提交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老师 Tel:58290303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