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3-11-01

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或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师任职资格遴选或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请有意参加遴选的教师《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表》有意参与认定教师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新进人员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参与认定的导师请提供之前单位聘为硕导的证明材料)上报学院。

根据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规定,申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7日之前将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初审信息表、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材料交教育学院张桂玉老师处。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照《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56号)相关规定,审核相关材料真实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表》和《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新进人员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汇总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会议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各学院及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4前,将汇总表申请表认定表(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所有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

1.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及汇总。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发文确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选名单。

四、其他要求

1.校外调入人员中已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校学位办审查备案。

2.校外人员申请我校硕导,所在单位原则上具备研究生培养条件,并出具知情同意函。

3.如同一教师既申请学术型硕导又申请专业型硕导,只需提交一份申请书(在封面“申请类型”栏同时勾选学术型和专业型),但需分别提交附件3-1和3-2给学院,由学院汇总到附件6-1和6-2,提交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老师 Tel:58290303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