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2号)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专家库将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国际大学评价、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1. 推荐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 推荐专家应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和行业导师)。
三、上报内容
1.原有专家信息更新及补充
(1)依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1)中部分学科专业名称和代码发生变化,相关学科的原有在库专家主要更新内容为U列一级学科代码、V列一级学科名称、W列二级学科代码、X列二级学科名称、AA列专业学位类别代码、AB列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2)AU、AV、AW、AX列属本次填报新增字段,请原有专家补充填报相关内容;
(3)原有专家信息表中其余有变动的相关信息。
2.增补专家信息报送
请各教学院组织增补专家按照《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1)、《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要求,填报《专家信息表》(附件3)中的相关信息。原则上我校2023年遴选博导和硕导都需增补填报,每种专业学位授权点必须上报至少3-5名行业导师。
3.删减专家
因个人原因不再愿意担任专家库的专家或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专家,请各教学院填报附件4进行退库管理。
四、时间要求
各教学院将最新的《专家信息表》和退库专家名单(纸质档)于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立德楼310室),电子版发送至150866310@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0303。
附件 1:专家库数据字典
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3:专家信息表
4:退库专家名单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