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申请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任职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科大政发[2017]155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矿业工程、机械工程、软件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一级博士点申请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有意申请者填报《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
二、学院初审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科大政发[2017]155号)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会议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表》(附件3)。
三、学校评审
1.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及汇总。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学校发文确定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选名单。
四、材料上交时间
各学院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表、申请表以及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公室(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2890303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