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2016〕04号
各学院:
据《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6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并对以前各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1.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限额为5项。限从201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附件2)中申报,学校评选择优推荐。
2.项目申请人原则应为有一届毕业研究生的导师或主讲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的教师或从事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
3.尚未完成已承担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4.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16年3月22日前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综合楼311室),过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
对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
1.中期检查项目提交《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4,一式二份);结题项目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一式二份及附件材料一份)。
2.材料提交时间4月7号,若未能按期提交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请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0731-58290562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9日
附件:
1. 湘教通[2016]65号-关于开展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摘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