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校长奖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树立优秀研究生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评选办法》和《湖南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现决定在全校2008级和2009级研究生中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并评选2010年度研究生校长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08级、0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爱校,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定,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每学期按时报到注册,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学位点组织的各类学术实践活动、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帮助同学,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按时完成各培养环节,在已完成的培养环节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其它课程和环节考核良好(或70分)及以上成绩,课程与环节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在学术、科技创新或应用实践中取得好的成绩;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竞赛,研究生论坛等活动中获奖。在本职岗位工作中或在帮助研究生同学就业与实践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2、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学院和学校管理部门工作安排,有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关心同学,工作积极主动,大胆创新研究生自我管理方式。担任干部以来具体负责和参与组织了有影响的研究生学术、实践和素质提升活动。
3、在本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表现出较强的组织管理、对外联系能力,能积极争取社会和学校各方面的支持。
4、当届研究生干部,或曾担任研究生干部,换届后仍能积极协助当届干部开展工作并取得好的成绩和影响者,均可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
(三)校长奖评选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爱校,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定,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每学期按时报到注册,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学位点组织的各类学术实践活动、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帮助同学,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按时完成各培养环节,在已完成的培养环节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其它课程和环节考核良好(70分)及以上成绩,课程与环节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入学以来的学术、实践成果条件(符合三条以上):
(!)在本人从事的学科领域内,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CD、CSSCI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本人艺术作品公开发表或被推选到省级以上美展中展出。
(2)作为排名前三位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或申请发明专利二项以上;或排名前二位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或排前八名获国家科技、人文社科奖,排前五名获省级科技、人文社科奖。
(3)每年校研究生学术论坛均有投稿的学术论文且在省研究生论坛中获优秀论文奖。
(4)参加挑战杯、研究生数学建模及其它教育部组织的研究生课外实践型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或作为骨干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研究生文体竞赛中获全国性竞赛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5)投身地方经济经济建设,作为前三名完成人,调研报告、设计提案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相关工作被市级以上党政报刊报道或社会实践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技术开发成果经应用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6)作为法人,依法组织创办了自己的产学研企业并带领在校生一起进行创业实践。
(7)在本职岗位工作中或在帮助研究生同学就业与实践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推荐名额
各教学院分别按优秀研究生10%、优秀研究生干部3%、校长奖3%的比例推荐候选人(按当年在校二、三年级研究生总数),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排序。
学院名称 | 优研(人) | 优干(人) | 学院名称 | 优研(人) | 优干(人) |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5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9 | 3 |
土木工程学院 | 9 | 3 | 人文学院 | 9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6 | 2 | 外国语学院 | 7 | 2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4 | 1 | 法学院 | 12 | 4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4 | 1 | 教育学院 | 10 | 3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2 | 1 | 商学院 | 6 | 2 |
物理学院 | 1 | 0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1 |
管理学院 | 2 | 1 | 体育学院 | 3 | 1 |
艺术学院 | 2 | 1 | 合计: | 95 | 31 |
四、推荐材料
1、 上交时间:9月29日前将材料交研究生工作部(学院)思政管理科。
2、 上交材料含审批表(附电子材料)及获奖材料复印件。
研究生工作部(学院)
2010年9月15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