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1-04-26
关于评选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
研究生校长奖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优秀研究生典型,发挥优秀研究生榜样示范力量和带头作用,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0日
二、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选名额
博士≤5人,硕士≤10人。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学业成绩优异,潜心科研,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科技创新和专业技能竞赛,近两个学期无考试不合格科目。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学生工作等。
(四)按时缴纳学费。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学习期间有重要的创造发明;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理论上有重要创新或发展,技术上有重要的突破;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其他方面做出经学校认定的突出贡献。
五、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本人填写《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推荐审批表》,要求填报信息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准确规范,往年校长奖获奖者的申报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二)各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硕士、博士推荐人数各不超过2名),并将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及材料上报研究生工作部(院)奖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研究生工作部(院)奖助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复核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于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材料上报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
(四)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选结果和材料进行审定合格后,学校发文公布,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其他事项
(一)高水平学术论文用稿通知认定要求:需申请人提供录用通知,导师及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学院公示用稿通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参评材料。(若因导师把关不严,导致材料不真实,将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学院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全面发展。
(三)请各学院认真阅读《2021年校长奖材料上交注意事项》,于5月20日前将《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推荐审批表》、《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汇总表》、《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佐证材料(含论文、证书等复印件)》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立德楼318室),电子档发送至yjsszkjz@hn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请严格审核,并按规定格式进行填写整理,附件材料按规定排序,材料不合格者一律退回。
(四)请各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0731-58291318
研究生工作部(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