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0-12-03
各教学院: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4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2021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1年6月、12月份学制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良,潜心科研,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科技创新和专业技能竞赛,近二个学期无考试不合格科目。
(二)积极参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研究生工作等。
(三)遵纪守法,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四)按时缴纳学费。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五)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六)研究生在读期间以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
(七)获得本校为第一权益人的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或国家知识产权申请被受理或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九)创新创业成效显著(创业孵化基地项目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互联网+”竞赛获校级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奖励),获学院择优推荐。
三、评选时间
2020年12月3日-12月21日
四、各学院推荐名额
各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2021年6月、12月份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人数的10%推荐,各学院均额外增加一个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无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不推荐)。
学院 |
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
优秀毕业生 |
|
硕士 |
博士 |
||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1 |
6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5 |
--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5 |
1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1 |
3 |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2 |
--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4 |
--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1 |
4 |
--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1 |
3 |
--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3 |
--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1 |
4 |
-- |
人文学院 |
1 |
9 |
-- |
外国语学院 |
1 |
8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7 |
-- |
教育学院 |
1 |
13 |
-- |
商学院 |
1 |
4 |
2 |
艺术学院 |
1 |
7 |
-- |
体育学院 |
1 |
6 |
--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2 |
-- |
五、评选办法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审查的程序进行。
(二)学院必须逐一对申请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导师、任课教师和其他教师的意见,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推荐人员上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全面审核推荐对象情况,并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评审和推荐对象。
六、其他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
(二)坚持评选条件,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省、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要求从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四)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校级《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附件1)、《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册》(附件2)、《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银行卡信息》(附件3)、推荐对象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将附件1-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yjsszkjz@hnust.edu.cn。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1318。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院)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