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6-10-19

研工[2016]33号

各教学院:

了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湖南华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在湖南科技大学捐资设立“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该奖学金旨在鼓励湖南科技大学在读贫困研究生发奋图强,成为品学兼优、对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有责任感的人才。根据《关于设立“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湘华源港[2014]21号)、《湖南科技大学“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章程(试行)》(科大政发[2014]50号)等文件,现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1018日至1110

二、评选范围

凡有湖南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1、爱国、爱党、爱校,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定,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每学期按时报到注册,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学位点组织的各类学术实践活动、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帮助同学,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按时完成各培养环节,在已完成的培养环节中,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良好以上,其它课程和环节考核良好以上成绩,无重修记录。

 3、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研究深入,并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创业。

 4、坚持扶优助困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

四、名额分配

“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等奖学金获得者10名,奖金额度为3000元/人;每年评选二等奖学金获得者15名,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

五、 评选工作组织与程序

1、符合条件者,本人填写《2016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要求填报信息客观准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

2、学院组织评选小组,由学院主管学工副书记和主管研究生院长负责组织,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评选名额择优评选,将初评结果在各学院公示3天。

3、各学院在114日前将所有申请人的《2016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华源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2016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华源励志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各1份(含电子版、证书和论文带复印件1份)报送研究生工作部318室,电子档发至yjsszk@hnust.edu.cn。

4、“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于117日前对各学院的推荐人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名单,公示3天。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2、各学院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全面发展。

 

附件:1、 2016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2、 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申报汇总表.doc

      3、 2016年“九三华源励志奖学金”统计表(最终).xls  

                           研究生工作部(院)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