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4-09-04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47号)相关规定,现就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审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学制内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特殊情况者则需向研究生院(部)提供相关证明。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办理保留学籍、休学和出国等学籍异动手续的,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并按要求缴纳学费后再进行发放;

(二)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三、上报要求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签署《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承诺书》。

学院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后仔细核对,核查内容主要包括学籍异动情况和档案工资关系。有固定工资收入、档案未按要求完整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学院认真完成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定工作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审定结果经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主任、经办人签字盖章后920日前将《2024年秋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和个人申请承诺书一并报送至教育管理科(立德楼318室)。


研究生院(部)    

20249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