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5-09-16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5〕65号)相关规定,现就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审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标准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13000元/生·年。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须将完整档案调入学校,并按要求签署《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承诺书》(一式两份)。

(二)各教学院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后仔细核对,核查内容主要包括学籍异动情况和档案工资关系。

(三)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办理保留学籍、休学和出国等学籍异动手续的,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并按要求缴纳学费后再进行发放。

(四)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五)各教学院认真完成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审定工作,并将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六)审定结果经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主任、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26日前将《2025年秋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和个人申请承诺书一并报送至教育管理科(立德楼318室)。




研究生院(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