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1-04-28

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百优宿舍”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为广大的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订)(科大政发[2017]95号)、《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校办发[2020]13号)、《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百优宿舍”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0日

二、评选范围

全体研究生宿舍

三、评选名额

见附件

四、评选条件

(1)宿舍学习科研氛围良好,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突出,在文明宿舍创建中发挥引领作用。

(2)宿舍全体成员严格遵守《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校办发[2020]13号)。

(3)宿舍成员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和开展各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且成绩突出。

(4)各学院可额外推选一间“当然百优”宿舍,该宿舍须在本学院科研突出、品德优秀、社会实践丰富等,对本学院的同学有积极的带动作用,研究生院经过筛选符合此条件者,将纳入“当然百优”宿舍且不占该学院名额。

(5)宿舍或者宿舍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百优宿舍:

1、擅自调换、占用学生宿舍、床位;

2、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液化气灶等违章器具;

3、在学生宿舍区参与打麻将、骨牌;

4、私改电路、窃电;

5、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6、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五、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百优宿舍”评选细则要求组织评选,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将结果报送至立德楼317室。

(二)研究生工作部(院)组织对各学院“百优宿舍”名单进行复核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工作部(院)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六、其他事项。

1、所有数据统计自2020年9月起至2021年5月止。

2、在学校公示期间如因投诉并被证实而取消评选资格后产生的空缺,所在院系不得补报

3、各学院于5月20日17:00前将《湖南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百优宿舍”推荐表》《湖南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百优宿舍”推荐名单汇总表》《湖南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当然百优”宿舍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立德楼317室),电子档发送至hnust_yjshshfw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请严格审核,并按规定格式进行填写整理,附件材料按规定排序,材料不合格者一律退回。

4、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尹新星15292004792


研究生院(部)
2021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