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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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和湘潭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评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3届学制内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学习成绩优良,潜心科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近个学期无考试不合格科目。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学术活动和公益活动等。

4.按时缴纳学费。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在读期间以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

(2)获得本校为第一权益人的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或国家知识产权申请被受理或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个人奖励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及学术科技成果奖励。

(4)创新创业成效显著(创业孵化基地项目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互联网+竞赛获校级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奖励),获学院择优推荐。

6.省级和级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3)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4)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研究生毕业人数以2023届毕业研究资格审查人数为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3%以内(其中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评选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评选名额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3%以内(其中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评选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评选名额的10%);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0%以内。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在校研究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评选时间

2023年3月2日-3月9日。

、评选办法

1.省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生按照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学校推荐,市教育局、省教育厅评审的程序进行。

2.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班级提名、学院考察推荐、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3.学院必须逐一对申请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导师、任课教师和其他教师的意见,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日后将考察情况上报学校。学校全面审核推荐对象情况,并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评审和推荐对象

、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分别授予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根据相关文件予以奖励。

、评选要求

1.抓好宣传教育。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良好机会,各学院要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

3.严格评选条件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八、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9日前将纸质档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立德楼318室),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nust_yjsh@163.com

2.省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的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外加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档以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excel版电子档。

3.市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的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外加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档以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excel版电子档。

4.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湖南科技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湖南科技大学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湖南科技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湖南科技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单》的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外加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档。

5.学院各级材料分级别整理,所有汇总材料均按照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退伍优秀毕业生顺序,并保持名册,名单,推荐表顺序一致,个人材料按先表格再证书顺序整理。

6.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申请省级或市级优秀毕业生的需要同时提交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模板填写并按规定时间上交,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1318。

                                                                                                      湖南科技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