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5-09-01

各教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和全面发展,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评优评先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25〕5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5年9月1日-17日

二、评选范围

我校学制内在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思想品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示范引领作用明显,无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认真,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学生工作等;

3.要求近两个学期初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当年须获得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评选具体条件:

1.积极参加班集体、社会公益活动等,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

2.研究生学业成绩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列,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优秀成绩,在校内外产生较好社会影响。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具体条件:

担任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工作能力强,善于团结同学,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业绩突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刑律者;

2.从事或参与非法的政治、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有损于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违反社会公德者;

3.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当学年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者;

5.当学年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经查实者;

6.未按时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助学贷款者;

7.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评选工作组织与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本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要求填报信息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准确规范。

(二)各教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评选名额择优评选,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名额见附件。

(三)各教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汇总表、推荐审批表报送至研究生院(部),由研究生院(部)汇总复核完成审定工作。

五、评选要求

(一)各教学院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二)各教学院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

(三)各教学院于9月1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汇总表(研究生)》《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学生推荐审批表(研究生)》《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研究生)》纸质档报送至教育管理科(立德楼318室),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nust_yjsh@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老师、贺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1318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分配表(研究生)

2.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学生推荐审批表(研究生)

3.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研究生)

4.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汇总表(研究生)



研究生院(部)   

2025年9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