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6-12-16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16年12月15日起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进入校园,禁止平衡车、滑板、轮滑等在校园道路上行驶。2017年元月1日起禁止电动摩托车在校园道路上行驶。
2.教职工确因需要在校内骑用摩托车的,需办理通行证,凭通行证在校园内行驶及进出校园。需要办理通行证的教职工到所属单位申报,申报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保险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属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各单位执申报名单汇总表和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保险的复印件统一在保卫处(治安科58291110)办理,教职工再在各单位领取通行证。
3.社会车辆(公安、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除外)须批准允许方可进入校园,且只能从东门、南门进入校园。
4.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限速5公里/小时,校内通行限速30公里/小时。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骑行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进出校门、拥挤路口时应主动下车推行。
湖南科技大学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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