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4-06-10

关于办理2014届研究生毕业离校财务手续的说明

 

为了确保毕业生安全、顺利离校,现将2014届研究生毕业离校财务手续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医疗费报销时间

2014613

每天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二、医疗费报销地点

财务处办公室(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一楼106房)

三、相关手续

1.学费清理。按学校规定,欠费学生暂缓办理离校财务相关手续。

2.教材费结算。学校规定采用数字化离校,请同学们按要求在613日前登录离校系统登记本人本地(湘潭)工行卡号,财务处将在616日前把教材费结算费用清退到学生本人工行卡上。

3.门诊医疗费报销。2013年以前按20/.年的标准限额报销,2013年以后每人每年可按30/.年的标准限额报销,报销后余额不退还;未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财务处将在616日前把已交20元清退到学生本人工行卡上。

四、注意事项

1.需按专业指定一名负责人收集本专业同学的门诊医疗费票据,负责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专业同学的离校财务手续。

2.只有按毕业离校程序办理相关部门的手续后,财务处才办理财务相关手续。

3.门诊医疗费票据可在集中办理时间到财务处116室签批,签批后才能报销。

 

 

财务处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