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1]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已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所有在岗教师(含校外兼职),其中2013年6月新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参加本次考核。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学位点带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自主选择一个学位点参加考核,课程与教学论方向的指导教师,考核材料交教育学院。
二、考核评议标准
《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期考核评分体系(试行)》(附件1)。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1.
2.
3.
4.12月底前。学校审核结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考核结果并评选出校级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指标不超过本次应考核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总数的10%。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期考核评分体系(试行).doc
研究生学院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