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学位点: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审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进行2011年6月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资格审查和学位审定工作,于
二、凡获得省、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的学位申请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结题并交齐相关材料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三、学位申请人必须缴齐各项经费才能安排学位论文答辩。
四、所有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只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处理:1、正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的学位论文进行通讯评审;2、正文文字复制比为21%--30%(含30%)的学位论文,由导师写出认定意见并负责指导修改,修改后交学院审查。导师、学院签署同意送审意见,进入通讯评审阶段。导师或学院认定不合格者,本次不能申请答辩;3、正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位论文本次不予进行论文通讯评审。学位论文检测时间为
五、学校决定今年继续进行硕士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新增博士授权申报学科、支撑学科及其它学科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分别按30%、20%及10%的比例集中送审,申请提前毕业及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集中送审。研究生学院根据各学科集中送审的比例,随机抽取学位申请人,产生集中送审硕士研究生名单(附件4)。学院将集中送审的学位论文(每人2本)按双盲评审要求编印装订,于
六、各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仍按学院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10%推荐。
七、硕士学位论文3本(其中校级优秀论文推荐者为5本),中、英文摘要(校级优秀论文推荐者)1份,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八、学位申请人应及时上网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学位申请和学籍信息等电子材料。
附件:
2、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补充规定.doc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