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关于开展第四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8-09-11
各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19个第三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决定进行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2、请各学院按《湖南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要求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并于9月21日前将名单报研究生院。
3、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凡涉及有关学位授予的工作,仍由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承担。
研究生院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