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科大政发[2017]15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有意申请者填报《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
2、学院初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会议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表》(附件3)。
3、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及汇总。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学校发文确定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选名单。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申请表中所填的主要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推荐学院需认真审核。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填报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的,由申请人和推荐学院自行负责。
2、2021年9月30日前,学院将汇总表和申请表(附佐证材料)的纸质、电子档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
1. 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
2.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3. 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