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10-05-10

 

关于做好20106月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点: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补充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安排,请各学院、学位点、研究生秘书和毕业生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须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毕业生

1 515前,毕业生进入网页个人账户毕业与学位下提交已发表论文和答辩申请。

2、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毕业生应即时进入网页个人账户进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

二、有关研究生秘书

1 515前,学院秘书必须完成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核

2、学位论文答辩前,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以下工作:

①、在毕业管理/辅助库管理处进行答辩委员会维护,点击新增先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及秘书的维护再进行答辩分委员会组成人员维护。

②、在毕业管理/学历生答辩管理下进行学历生答辩申请审核,根据审核的答辩学生名单,在学历生答辩分组管理处进行分组。

③、在毕业管理/学历生答辩管理下打印答辩安排表,并于答辩前10日内上交学位办。

3、学位论文答辩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以下工作:

①、在毕业管理/学历生答辩管理/学生答辩讨论结果录入处录入学生答辩结果。

②、在学位管理/辅助库管理下进行学位分委员会管理,点击新增,进行维护。

③、在学位管理/学位讨论管理/生成上会讨论名单处,生成拟授予学位名单。

④、在学位管理/学位讨论管理/打印各专业表决票处打印表决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时使用)。

4、院学位委员会会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以下工作:

①、在学位管理/学位讨论管理/学位讨论结果录入处录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意见。

②、在学位管理/学位讨论管理/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名单处,打印学位授予名单,并上交学位办。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年 五月十日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2、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补充规定.doc

3 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简要日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