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优秀博士、
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89号)(见附件1)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学位授予质量,鼓励创新型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现决定开展2022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指标分配
1、2022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范围:原则上为2020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附件2),不包括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限额为2篇、省优秀学术学位硕士论文推荐限额为16篇、省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推荐限额为17篇。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 各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原则上从2020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2.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报送省教育厅;评审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3. 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分别进行通讯评议和专家会评、抽查。
4. 省教育厅评审通过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5月9日17:00前,各学院完成推荐工作并将下述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一)推荐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材料
1. 纸质材料
①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② 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的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2. 电子材料
①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②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后缀为DOC的WORD格式)。
(二)推荐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
1. 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 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5)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
3. 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
4. 有关证明材料(附件6)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四、表彰与处罚
1.省教育厅下文公布获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与指导教师名单,并对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学校按照优博论文指导教师1万元/篇、论文作者1万元/篇、优硕论文指导教师0.5万元/篇,论文作者0.5万元/篇的标准发放。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对获奖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2.对已批准的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对作者的表彰并予以公布,责令学位授予单位撤销所授学位,学位授予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同时,学校暂停该导师招生资格,情节较重的,取消导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3.学校将对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布,作为反映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以及研究生导师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其他事项
1. 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推荐。
2.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按时完成我校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