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研究生导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提升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水平,增强导师责任意识,使新晋研究生导师尽快熟悉研究生教育相关规章制度,更好地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对全校2020年新晋研究生导师进行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20年学校新晋研究生导师(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2021年5月16日(周日)全天
三、培训地点:立德楼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上级有关研究生教育文件及政策精神、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规章制度、立德树人与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导师经验分享、科研路径选择与导师团队。
五、培训要求
1. 所有新晋研究生导师务必参加培训,不能替代,培训情况将作为招生资格条件和导师考核内容。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需书面请假并由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后,于5月8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暂停本年度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2. 自觉遵守培训的纪律,听讲期间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或关机,培训期间内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3. 对参训人员将进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