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6-09-07
关于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转学位点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26〕80号,附件1)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
请有意参加遴选的教师对照《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表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及《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信息表》(附件4),连同佐证材料上报业务关系所在教学院进行师德师风审查。
2.业务关系所在教学院师德师风审查
业务关系所在教学院党组织负责审查申报人在思想政治等方面的师德师风情况,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3.职能部门审核
研究生院协同科学研究部、社会科学处、人事处、本科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26〕80号,附件1)相关规定,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表等材料进行集中审核。集中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4.学位授权点所在教学院审核、公示
如果导师跨业务关系所在教学院申报导师,职能部门审核后,可复印申报表交至学位点所在教学院。
学位授权点所在教学院对照《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26〕80号,附件1)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由学位授权点所在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初审合格人选,人选名单(公示格式、内容参照附件5)在教学院官网公示2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26〕80号,附件1)相关精神,积极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申报。申报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经查实故意弄虚作假者,两年内取消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报资格。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条件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教学院每上报一名不合格博士研究生导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1名。
2.为便于职能部门审核,请申报人对照相关条款填写。本次申报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成果认定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3.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所在学位点实行限额管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不超过1个。相关佐证材料请按照《博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材料佐证材料》(附件6)要求整理。数学、化学一级学科属于理科,其余理工科类都属于工科。
4.博士研究生导师因学科发展需要和个人学科归属原因,可申请转学位点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拟申请转学位点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的老师,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转学位点申请表》(附件7)。
5.2026年6月1日-2026年8月31日前我校新进人员,如报到前已获外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可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新进人员将相关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提交所在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6.各教学院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5)、《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转学位点申请表》(附件7)、《湖南科技大学2026年新进人员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8)及其相关佐证材料,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9月11日12:00前报送报送立德楼311室。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刘老师;电话:58290303
研究生院、学科与学位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