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为广大的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订)(科大政发[2017]96号)、《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8]162号)、《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8]18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研究生“百优宿舍”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湖南科技大学全体研究生宿舍。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宿舍学习科研氛围良好,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突出,在文明宿舍创建中发挥引领作用。
2.宿舍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8]162号)文件执行。
3.宿舍成员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和开展各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且成绩突出。
4.宿舍或者宿舍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百优宿舍:
(1)擅自调换、占用学生宿舍、床位;
(2)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液化气灶等违章器具;
(3)在学生宿舍区参与打麻将、骨牌;
(4)私改电路、窃电;
(5)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6)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三、名额与奖励标准
1.研究生工作部(院)根据各学院宿舍总数的8%分配名额,详见附表。另外,根据日常检查,已确定“当然百优宿舍”20间,请各学院复核,不占用学院名额。
2.荣获“百优宿舍”的寝室由研究生工作部(院)颁发证书并发放奖金800元/间到寝室负责人账号。
四、评选程序
1.“百优宿舍”评选程序如下:
(1)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百优宿舍”评选细则要求组织评选,于5月18日前将结果报送至立德楼317室,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百优宿舍”名单进行复核后,公示“百优宿舍”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工作部(院)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数据统计自2018年9月起至2019年5月止。
2.此次评选教育硕士寝室评选由教育学院负责。
3.在学校公示期间如因投诉并被证实而取消评选资格后产生的空缺,所在院系不得补报。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