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9-04-02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为广大的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订)(科大政发[2017]96号)、《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8]162号)、《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8]182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研究生“百优宿舍”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湖南科技大学全体研究生宿舍。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宿舍学习科研氛围良好,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突出,在文明宿舍创建中发挥引领作用。

2.宿舍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8]162号)文件执行。

3.宿舍成员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和开展各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且成绩突出。

4.宿舍或者宿舍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百优宿舍:

1)擅自调换、占用学生宿舍、床位;

2)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液化气灶等违章器具;

3)在学生宿舍区参与打麻将、骨牌;

4)私改电路、窃电;

5)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6)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三、名额与奖励标准

1.研究生工作部(院)根据学院宿舍总数的8%分配名额,详见附表。另外,根据日常检查,已确定“当然百优宿舍”20间,请各学院复核,不占用学院名额。

2.百优宿舍寝室研究生工作部(院)颁发证书并发奖金800元/间到寝室负责人账号

四、评选程序

1.百优宿舍评选程序如下:

1)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百优宿舍”评选细则要求组织评选,于5月18日前将结果报送至立德楼317室,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百优宿舍”名单进行复核后,公示“百优宿舍”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工作部(院)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数据统计自2018年9月2019年5月止。

2.此次评选教育硕士寝室评选由教育学院负责。

3.学校公示期间如因投诉并被证实而取消评选资格后产生的空缺,所在院系不得补报。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院)

 

2019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
  • 附表1 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研究生“百优宿舍”名额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