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4-05-03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审定与离校工作的通知

一、研究生学位审定及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1618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位。

2620日上午9:30,南校俱乐部举行2014届硕士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3623日,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学院(部)办理领取本院全部研究生两证手续。

4624日,研究生秘书为按要求办理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发放两证。

二、有关工作要求

163日前,各学院评定委员会将硕士学位初审通过名单报学位办。

2、各学院613日前将本院硕士毕业生全程培养材料按有关管理细则要求分类整理归档,并送研究生学院验收。未按时提交培养材料及材料不齐或不合格毕业生不能提交本次学位评定会议审定学位。

3、各学院主管领导及辅导员组织好毕业生及相关老师准时参加620日的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毕业生于8:30前着学位服入场,导师于9:00前着学位服入场。

4、请各学院主管领导、辅导员切实抓好毕业生管理、毕业教育与离校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并积极组织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学院(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