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8-11-30
各教学院: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2019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爱校,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定,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每学期按时报到注册,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学位点组织的各类学术实践活动、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帮助同学,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二)按时完成各培养环节,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其它课程和环节考核合格,无重修记录。
(三)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SSCI、A&HCI源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录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2篇及以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个人奖励;获得本校为第一权益人的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或国家知识产权申请被受理;或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各类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及学术科技成果奖励。
三、评选时间
2018年12月7日-17日
四、各学院推荐名额
各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2019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人数的10%推荐。
五、评选办法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工作部审查的程序进行。
(二)各学院成立推荐小组,由各学院院长任主任,学院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任成员,成员至少由9人组成。
(三)学院必须逐一对申请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导师、任课教师和其他教师的意见,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后将推荐人员上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全面审核推荐对象情况,并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评审和推荐对象。
六、其他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
(二)坚持评选条件,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请各学院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前将校级《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名册》、《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银行卡信息》(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以及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报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8291318,电子档发送至yjsszk@hnust.edu.cn。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册.doc
附件3: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银行卡信息( 学院).xls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