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籍研究生
三、核准和补录内容
各学院要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数据信息与在校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及Excel模板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于2019年3月5号前将纸质档(签字盖章)交于研究生院培养办立德楼312,电子档发送30545801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陈玲 0731-58291656
2019年元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