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研究生 时间:20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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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522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湖南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硕士研究生(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毕业前必须结题。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项目分配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学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

   (二)每个学院限报一项,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申报限额评选10项。

   (三)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院需根据研究基础、条件、研究生科研素质、学术态度和导师指导力量,推选申请人。项目申请书由导师把关。

   (二)请相关申报学院于12月23日前向研究生学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交《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稿至150866310@qq.com

   附件:1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2. 湘教通[2013]522号-关于申报201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doc

 

    研究生学院(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