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19-12-26
各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 6号和《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8〕182号)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学校决定开展选聘2020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竞聘条件
1、在读一、二年级研究生,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潜心科研,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科技创新和专业技能竞赛,近二个学期无考试不合格科目;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注:现任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校研究生团委书记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得申报。
二、聘任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研究生担任兼职学生辅导员报名表》,2020年1月6日之前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将报名表交至立德楼研究生院317室,并将《2020年研究生担任兼职学生辅导员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yjsszk@hnust.edu.cn;
2、各教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申请设置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计划申请表》,2020年1月6日之前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将报名表交至立德楼研究生院317室,并将《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计划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yjsszk@hnust.edu.cn,研究生工作部(院)根据各学院申请情况设置“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
3、学校成立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聘任工作组,由研究生院(部)、学生工作处及相关院系副书记组成,负责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选拔;
4、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的聘期为1年,从2020年2月15日至2021年1月20日。
三、岗位职责
1、根据《研究生辅导员职责》,协助学院完成相关工作;
2、完成研究生院(部)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考核
1、设岗单位聘期结束前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根据其上班考勤、工作态度和绩效等给出考核意见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的奖惩。受聘研究生应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表》,由设岗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工作部(院);
2、“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有如下情况的,研究生工作部(院)及设岗单位可予以解聘:工作明显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违反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行为的。
五、岗位津贴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长和工作量,原则上每星期工作3-5个半天。岗位津贴根据在岗时间、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审核后按学期发放。
研究生工作部(院)
2019年12月26日